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广东省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和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用地范围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源城河滩头遗址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源城下城 3 号码头遗址、源城下城 7 号码头遗址的路段需进行改线避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工程用地范围涉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水贝古道遗址,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该处遗址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不得拆除、迁移,建议改线避让。
三、墨园古井、墨园围门楼、墨园大夫第、老书室、荣记大屋、 茂记大屋、二记大屋、罗阳胡氏宗祠、罗阳韩氏大宗祠等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总部旧址、观音阁天后宫、黄屋黄氏宗祠、角楼大夫第、唐屋村唐氏祖祠等 5 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狮头山遗物点、高岭咀遗物点、元屋坝古码头、古仙炮台、上墟古寺、清光绪墓葬等 6 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虽在线路外,但距线路用地范围较近,工程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应预留安全距离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四、博罗县南坣头遗物点、惠城区横岭村遗物点、惠城区福园村遗物点已完成文物资料记录工作,无进一步做考古发掘工作的必要,工程部门可进场施工。
东江干流治理工程除以上一、二所述区域外,可进场施工。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