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围村围屋防雷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版)〉的请示》(韶文广旅体〔2024〕227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物督发〔2021〕4号)要求开展安防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