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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的公示

时间 : 2022-08-19 17:13 来源 : 本网 作者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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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23号)及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各市、省直相关单位对我省165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开展检查评估。现将保护单位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8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相关依据和联系方式。电话:020-37803867,邮箱:wl_gdwltfy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附件:广东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