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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结果公示

时间 : 2025-01-09 18:09 来源 : 本网 作者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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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共652家省级项目保护单位纳入评估。

经各项目保护单位自评,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评、实地抽查,我厅组织综合评估等程序,评估结果拟为:优秀52家、合格600家。

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9日至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wl_gdwltfyc@gd.gov.cn

传真:020-37803311

附件: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结果.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