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在中山纪念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越秀区解放路—小北路燃气管道技术改造工程的批复》(文物革函〔2024〕1810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对越秀区解放路—小北路燃气管道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我局核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在中山纪念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越秀区解放路—小北路燃气管道技术改造工程的批复.pdf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