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我厅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7项省级行政职权。
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一)旅行社设立许可(仅限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许可)
(二)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仅限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三)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仅限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投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四)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五)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六)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七)博物馆设立备案
以上7个事项由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
二、办事指南
请查阅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07511639)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
三、承接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广东省政府令第313号)公布之后,我厅与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对委托事项开展了相关交接工作。自本公告之日起,由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本次调整的省级行政职权此前已依法调整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实施的,即日起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不再实施,此前已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的具体事项,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继续办理完结。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