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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3-11-16 17:23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人事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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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和我厅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范围

在我省专职从事有关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按照《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的规定,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

(二)受理专业

根据粤人社发〔2023〕32号关于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要求,我厅整理了《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具体受理专业类别及层级职称参照目录执行。

其中,艺术专业受理以下专业类别: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舞台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仅高级)、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不区分专业类别。

(三)受理时间

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各地报送资料时间划分如下:

1.1月2日—1月5日,受理以下地区(单位)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单位,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

2.1月16日—1月19日,受理以下地区申报:惠州市、汕尾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

3.1月30日—2月2日,受理以下地区(单位)申报:广州市、汕头市、佛山市、河源市、梅州市、阳江市、云浮市,其他省直单位、非公组织和自由职业者;

4.1月8日—1月15日、1月22日—1月29日为材料复核、修改时间,不对外接收申报材料。

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请各地区(单位)于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期间,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联系,预约报送时间。每半天受理地区(单位)不超过6个,额满将调剂到其他时间段。各地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申报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7:00)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四)受理地点

1.申报评审(含委托)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1011室;联系电话:37803828、020-37803820、37803825。

2.申报评审、认定(含委托)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人力资源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联系电话:020-38046814。

3.申报评审、认定(含委托)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人事科。地址:广州市文明路213号前座四楼,联系电话:020-81162638。

4.申报评审、认定(含委托)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广东省文化馆人事部。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29号,联系电话:020-87699265。

5.申报评审、认定(含委托)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广东粤剧院人事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联系电话:020-87774878。

其中,省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材料接收地点,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文物博物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的《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0号)附件的《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艺术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的《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技术保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四)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代表性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六)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有评审特殊规定的除外”精神,除具备博士学位人员、经考核认定获得馆员职称人员和其他特殊情况外,申报人一般应当从初级职称开始逐级申报。

(七)申报评审时应当提供不少于资历年限要求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因故未能提供2023年度考核表的,所在单位应提交补充说明,告知初步考核结论并承诺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充。

(八)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和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相关规定按照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九)根据粤人社发〔2023〕32号文关于全系列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的要求,对于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已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的,应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经对照检查,艺术专业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导演(编导)、一级作曲、一级作词、一级舞美设计职称评价标准的获奖情况已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现提出替代性指标清单(详见附件3),不满足上述职称业绩成果条件的,可选择相应的替代性指标并提供相关材料,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的,可视为满足相应评价标准条件。

三、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当遵守评审纪律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评审通知”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其中,对于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评议。经审查合格和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应将申报的关键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进行进一步审核。

(四)材料报送。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原则上以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省直单位、非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由所在单位报送),报送时须附上《关于报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详见附件5)。属于委托评审(认定)的,委托地须按照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并负责审批发证事宜。

(五)面试答辩。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标准条件要求,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程序于答辩前一周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告发布并电话或短信通知申报人。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评审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会议。评审、认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进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及时报送公示结果。

(七)审批发证。评审通过人员和认定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相关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打印证书。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证书发放后及时领取清退的申报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成果落实落地。各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和职称评审新特征。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申报,并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

(二)严格程序,压实工作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责任制,我厅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地区或单位须提供关于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业绩、论文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并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对查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如实报告负面情况等情形,申报者列入失信档案,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pdf

2.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专业目录.doc

3.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职称评审替代性指标清单.doc

4.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职称申报点一览表.doc

5.关于报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参考格式).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