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68号)及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评审,拟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东莞市尚正堂莞香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新石湾美术陶瓷厂有限公司、潮州市孙庆先潮绣研究所、潮州市艺葩木雕有限公司、阳江漆艺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相关依据和联系方式。电话:020-37803867,邮箱:wl_gdwltfy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