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含委托评审)的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的评审。
二、申报条件
文物博物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的《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准备材料。申报人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准备相应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审核无误后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评价。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品德、业绩等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价(如申报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则由申报人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填入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评价意见一般不少于150字。
(四)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公示结果;公示中或公示后有异议、投诉举报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核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核实后及时报送核实结果。
(五)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前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省直厅、局及相应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其中,属于委托评审的须由申报者所在地人社部门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委托评审”页内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职称办受理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办公室(以下简称“职称办”)统一受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其中,各地市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职能权限进行报送;省直单位、非文化系统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报送;非公有制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经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报送。报送时需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
(七)审核材料。职称办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缴交评审费并安排上会;审核不合格的,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部门告知申报人。
(八)面试答辩与评审。材料审核结束后,职称办通知相关申报者进行面试答辩并组织评审会。
(九)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公示。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职称办。
(十)审批发证。公示结束后,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省直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发证。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退还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批发证。
五、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同时向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一)电子申报材料:向人社部门提交。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材料,提交后自动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二)纸质申报材料: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申报人将纸质材料装袋报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我厅职称办。申报人也可以通过我厅试运行的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报送系统(http://culture.gdwsrc.net/)报送材料:注册个人账号并关联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关模块,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次在线审核后提交至我厅职称办账户,经审核完善无误后,由各地市文广旅游体育局集中报送或邮寄我厅职称办。
纸质申报材料共分三类: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材料、答辩材料。表格模板可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打开路径为: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具体提交数量、装订要求如下:
1.基础材料
(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自查表》(表格附件三)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报送,不须装袋)。
(2)《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粘贴在申报材料的A4档案袋封面。
(3)《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1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共16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原件1份,复印件30份,采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和更改格式)。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1份,复印件30份,采用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逐份装订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后面,上方装订(请勿左侧装订)。
(6)《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表格附件六)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
(7)《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四)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六)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七)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附获现职称以来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
(10)曾申报过同级别同专业职称的,须提供《历次申报职称情况表》(表格附件一)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11)属于转系列评审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属于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职称的,须提供另一系列《()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复印件1份。
(12)在省外取得现专业职称的,须提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表格附件五)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2.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材料
(1)《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五)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成册。
(2)以学术代表作代替1篇公开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的:须提供《学术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附件四)一式9份,并在每份鉴定意见表后面附上学术代表作完整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逐份装订成册。
(3)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单位书面说明材料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3.面试答辩材料
申报文物博物研究馆员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答辩评阅表》(表格附件二)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9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每份《答辩评阅表》后附上指定答辩的2篇论文(其中1篇可使用学术代表作替代)复印件或1部论著原件,逐份装订成册。
六、表格填报说明
申报人应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要求及表内各项目注释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人社部门应按照表格要求在相应位置加具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
1.第1页“现职称取得时间”以职称证书上的评审通过时间为准,属于转系列评审晋升或具有两个系列职称的,应同时填写两个职称名称及评审通过时间。“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申报日期为止,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
2.第3页“获现职称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须填写2022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习课时。
3.第4-10页“获现职称”所包含的时间范围是指本通知第三条所述申报材料时段。转系列评审申报同级别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转换到现专业技术岗位的时间开始计算;转系列评审后晋升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转系列前取得职称的时间计算。首次申报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开始计算,“获现职称以前……”各栏目内容保持空白。
4.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必须如实注明,并明确列出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参加或一般参加),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影响评委会评价结果的,后果自负。
5.“获现职称以来业绩成果”中涉及获奖项目时需按奖项级别、取得时间,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如:首先填国家级,其次填省级,最后填地市级,各级别奖项又分别按取得的时间顺序依次填报。获奖项目名称”按照举办的赛事、奖项名称填写,“本人排名”按照奖项或节目单注明的实际排名填写。
6.第9页“获现职称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
7.以学术代表作作为有效学术论文提交评审的,统一将学术代表作填写在第10页“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含未发表但提交评审用)”栏目中。
8.各地市申报中级职称的,广州市、深圳市申报高级职称的属于委托评审,须在第15页“委托评审审核”一栏中填写相应内容并加盖公章。
9.其余填表注意事项,请参看表格下方注释,其他表格的填写要求与本表格要求一致。
(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一栏填写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时间范围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获现职称以来”的时间范围一致,获现职称以前或2021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成果不得在此栏内填写。
“提交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一栏只填写符合学术成果条件要求的论文、专业调查报告、专著和学术代表作。
(三)证书、证明材料
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学历教育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聘任证书(证明)复印件、202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原件、现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粘贴在“其他证书、证明”一栏)粘贴在表格内,合订成一本。除继续教育证明外,其余证书均不接收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单位公章。
(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六)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七)
由申报人填写获现职称以来至今承担的岗位任务及完成情况,并由有关单位加具考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论由所在单位确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任命)的单位行政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确定。
(六)《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五)
1.获奖材料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2.科研成果、专利材料
提交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含鉴定、验收等材料)各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奖项未注明等级(含以“优秀”、“良好”等划分等级)的,须由颁奖机构书面说明奖项级别。
3.论文、论著材料
按照所申报专业级别的学术成果条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学术专著、专业调查报告原件及其奖励证书一式一份,并用标签标明发表论文的位置,规定数量之外的论文一律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刊登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及完整正文),合订成一本。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适用馆员学术成果条件第(五)条外,提交的论文、考古发掘简报和专业调查报告必须在本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图书、报纸)上发表;申报副高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在期刊的同一期内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只算其中一篇;提交的学术专著必须是书号为ISBN的专著,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编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4.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由申报者对照业绩成果条件提交其他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如陈列展览大纲、优秀典范案例、文物修复方案等,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单位认可业绩
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须由所在单位书面说明业绩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单位对业绩的评价。
(八)《学术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附件四)
学术代表作包括:文物保护专业的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文物安全设计方案、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修复方案,文物考古专业的考古报告、专业研究、技术报告,文物利用专业的展览策划方案、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案例。可作为1篇公开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提交评审。
(九)《职称答辩评阅表》(表格附件二)
申报人在《答辩评阅表》中勾选指定答辩的论文或论著(可选择一本论著或两篇论文代表作或一篇论文代表作和一篇学术代表作),《答辩评阅表》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2022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表格模板(文物博物专业).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