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文旅行业纾困发展资金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不含深圳市)和我厅审核,确定139家单位为2022年广东省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纾困资金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29日至9月4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803628
电子邮箱:wl_gdwltzyc@gd.gov.cn。
附件:1:2022年广东省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纾困资金补助条件.pdf
2:2022年广东省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纾困资金补助名单.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