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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向社会公开遴选保险经纪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2-07-27 10:31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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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保险经纪机构,协助我厅做好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交纳方式改革试点及期内服务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质保金试点服务项目

二、遴选数量

遴选具备相关资质的保险经纪机构1家

三、项目内容

(一)根据质保金使用特点和保险需求,拟定保险工作方案;

(二)协助完成项目保险服务供应商采购,督促保险公司完成条款报备;

(三)为推动质保金履约保证保险项目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四)协助建立质保金履约保证保险项目服务保障机制;

(五)根据旅行社需求,协助办理投保、索赔等保险服务,提供24小时保险咨询服务;

(六)提供阶段性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七)协助建立相关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

(八)其它需要协助办理的事项。

四、遴选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并实际开展业务;

(二)存在直接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三)保险经纪机构因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如申请人是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须持有总公司制授权分公司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银行缴纳回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六)参与遴选保险经纪机构或省级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按照《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关要求提供本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第四条“遴选条件”相关材料单独制作,不密封。第五条“需提交材料”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扫描版U盘1份,需密封送达,评选之前不得拆阅;

(二)报送方式。参选机构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三)报送时限。2022年7月27日至8月3日24:00时前送达,邮寄报名以寄出材料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20-37803194、37803885。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遴选审核小组,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二)遴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

(三)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按照本公告第四条“遴选条件”、第五条“需提交材料”(一)至(七)项要求,对各参选保险经纪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评选。遴选小组按照《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标准》,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参选保险经纪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终得分数从高到低确定。

八、结果公示

遴选出的保险经纪公司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对象为最终确定对象。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遴选单位书面提出询问。遴选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件: 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标准.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