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指标(试行)》和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运行评估工作有关通知要求,2019年至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运行评估工作。
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省直单位对702家项目保护单位组织开展自评、省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分组分批赴179家项目保护单位现场抽查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全省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运行评估综合评定,陆丰市碣石镇文化站等6家项目保护单位为不合格(名单附后),限期进行整改,其余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wl_gdwltfyc@gd.gov.cn,传真:020-37803311。
附件: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名单(6家)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名单(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