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饭店自愿申请,在广州、梅州、肇庆和清远等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以下7家酒店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工作规程》,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7个自然日)。凡对上述饭店被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广东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联系电话:020-37803109
广东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