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我厅决定对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1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xlsx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