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韶关市、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请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综合评审,拟同意下列2家4A级旅游景区调整范围及更名,现予以公示:
1.韶关市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更名为“韶关市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景区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6.95平方公里调整为3.21平方公里。
2.东莞市松山湖生态景区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72平方公里调整为12平方公里。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5日至5月2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须具体详实,并请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03628
电子邮箱:wl_gdwltzyc@gd.gov.cn
附件:1.韶关市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四至范围及红线图.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