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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韶关市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等2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调整范围及更名的公示

时间 : 2021-05-15 09:5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编辑 : 林伟杰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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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韶关市、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请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综合评审,拟同意下列2家4A级旅游景区调整范围及更名,现予以公示:
  1.韶关市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更名为“韶关市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景区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6.95平方公里调整为3.21平方公里。
  2.东莞市松山湖生态景区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72平方公里调整为12平方公里。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5日至5月2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须具体详实,并请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03628
  电子邮箱:wl_gdwltzyc@gd.gov.cn

  附件:1.韶关市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四至范围及红线图.pdf

                 2.东莞市松山湖生态景区四至范围及红线图.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