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26358-2010)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评定工作,经创建单位自愿申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初审和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评定,拟将肇庆市砚阳湖旅游度假区等7家单位评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予以公示:
1.汕头市南澳岛滨海旅游度假区
2.佛山市顺德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3.河源市和平温泉之都旅游度假区
4.中山市中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5.江门市古兜温泉小镇
6.肇庆市砚阳湖旅游度假区
7.肇庆市恒大世纪梦幻城旅游度假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5日至5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须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03379
电子邮箱:wl_gdwltzyc@gd.gov.cn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