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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度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第二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0-11-04 11:04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人事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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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答辩人员:

2020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第二批)定于11月11日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11月11日至12日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办公楼(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答辩注意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持粤康码(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人员方可进行面试答辩。请在进入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办公楼时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进入候考室时请出示粤康码(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如粤康码(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未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请保留一定距离就座,避免人员聚集。

(二)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省文化和旅游厅9楼候考室报到,抽签决定面试答辩次序。未能如期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三)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遵从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面试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
(四)面试答辩结束后迅速离开现场。
三、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办公室联系电话:

37803820、37803825、37803827、37803828;

附件:1、2020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面试答辩(第二批)分组时间.doc

2、2020年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面试答辩(第二批)分组名单.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