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20年清明假期安全出行提示

时间 : 2020-04-01 14:39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市场管理处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2020年清明节假期将至。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各地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逐步恢复开放,部分地区旅游团队市内旅游线路逐步恢复运营,疫情防控压力加大。3月31日,我省全面进入汛期,雷雨、大风、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将愈加频发,容易引发山洪、落石、滑坡等地质灾害,道路交通、溺水、森林火灾风险增大。为确保清明假期出行安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市民游客出行前加强安全防范。

一是做好行前准备。密切关注外事、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旅行提示和天气信息,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道路交通、疫情管控等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参团旅行时,请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自觉抵制“低价”“保健”为噱头的各种虚假宣传,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注意交通安全。自驾出行前,仔细检查车况、检查相关证件及保险是否在有效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前规划好线路,尽量选择市内非热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长途出行。遇大风、大雾、强降雨天气时,谨慎出行,确保行车安全。乘坐大巴出游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佩戴口罩。

是加强火灾防范。进入山地型旅游景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参观游览时,请勿携带火种。不在草木繁茂、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警示的区域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不得擅自违规施放孔明灯、氢气球,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

四是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谨慎参与涉水、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项目,主动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保险。自觉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导游、志愿者的引导和安全提醒。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无人岛、公共海滩、“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探险、观光、戏水、露营等活动。必须始终牢记“敬畏自然,敬畏规则,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快乐出行,就是为了平安回家”。

五是倡导文明出游。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爱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花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就餐,不聚集,不扎堆,不大声喧哗。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遵守当地文化习俗、生活习惯。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理性维权,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