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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 : 2024-04-15 17:0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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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宣传阐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参与度,营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浓厚氛围,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提供坚强思想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宣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解读,反映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和重要发现,展示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宣传我省文物资源的特点、特色和优势,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文物保护利用成果。

(二)反映普查工作典型案例、优秀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展现各地在积极开展普查动员、实地调查、审核检查等工作中的生动案例。

(三)反映普查工作者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意志品质和精神风貌,宣传展现新时代文物人择一事终一生、爱岗敬业、不畏艰辛、勇毅前行的感人故事。

(四)反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文物普查任务要求与文物保护理念原则,体现文物保护社会共识。

三、组织实施

省委宣传部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统筹,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宣传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文物普查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服务保障组和专业技术组等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提供宣传所需的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起草的文物普查相关文件、讲话稿、汇报材料等;信息宣传组负责文物普查的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新闻媒体的联络等;专业技术组负责提供文物普查试点、技术培训、质量控制、专业指导和验收工作,各地文物普查数据,全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和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和相关统计数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等相关资料。

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组织调度,发动本地媒体、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及时发现报送新闻线索,主动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成效。

四、总体安排

(一)重要节点宣传,组织消息报道

1.2024年1月—4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解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活动;各地普查会议与活动、普查机构设置、队伍组建、人员培训、试点经验等。

2.2024年5月—2025年5月:普查工作进展、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等。

3.2026年6月前后: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文物普查资源目录建立有关情况;文物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等,个人(团体)先进事迹等。

(二)阶段成果宣传,推出综述报道

分别于2024年、2025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查工作结束前后,撰写综述报道,宣传普查工作进展及成果、各地典型经验等。

(三)重要成果宣传,组织新闻发布

对普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先进典型,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典型案例宣传,开展实地采访

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组织广东广播电视总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新闻网等省级媒体及行业媒体,并争取中央媒体开展实地采访和集中报道,选取典型市县和部门、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

(五)典型人物宣传,组织专题报道

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对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进行专题报道。

五、宣传载体

(一)全网发动

协调广东广播电视总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新闻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和品牌栏目推出普查工作报道,适时撰写刊发深度综述、评论。向中央主流媒体、“学习强国”广东平台推荐优质报道。协调其他省级主要媒体、行业媒体加大文物普查相关内容报道。

(二)专版专栏

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文物普查专版、专栏,多角度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多方位呈现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

(三)专题网页

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开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题网页,设立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专家视点、互动留言等栏目,开通文物普查线索和反映意见建议的互动平台。图文链接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专题网站。

(四)专题节目

协调广东广播电视总台、“学习强国”广东平台、抖音平台“广东文旅”等相关新媒体平台制作推出以短视频为主的普查专题节目,生动反映普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五)主题联动

将普查工作宣传融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相关文博主题活动,联动发声,扩大影响。

六、宣传要求

(一)强化正面引导。把握宣传节点,把控宣传内容,统筹协调宣传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严格舆情监测。认真落实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联合开展信息共享、态势会商、联动处置,规范发布渠道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规避负面舆情,及时预判化解舆情风险。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物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媒体协同联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

七、保障措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参考本方案制定所属行政区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宣传工作队伍,推进落实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链接:

【文字解读】《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解读稿

【图解】《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解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