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的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广东省博物馆负责组织的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评审,从其规定。
二、申报条件
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的《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时间计算
(一)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人均须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请。纸质件经逐级审核后,按照约定时间报送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1011室厅职称办。
五、材料要求
(一)基础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1份,A4纸单面打印,粘贴在申报材料的A4档案袋封面。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1份,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及所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前后逐份装订在一起,原件1份,复印件30份,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上方装订。
4.《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表格附件三):1份,A4纸双面打印。
5.《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四):1份,A4纸双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聘书等证书均提供复印件。现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粘贴在“其他证书、证明”一栏。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六):1份,A4纸单面打印。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七):1份,A4纸双面打印,后附获现职称以来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历次申报职称情况表》(表格附件一)(选填):曾申报过同级别同专业职称的须填写,1份,A4纸单面打印。
9.《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表格附件五)(选填):在省外取得现职称的填写,1份,需附上现职称证书、评审表等证明材料
10.转系列评审证明材料(选填):属于转系列评审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属于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职称的,须提供另一系列《()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二)业绩成果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五):1份,A4纸单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类别装订成册。
1.获奖材料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佐证等。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2.科研成果、专利材料
提交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奖项未注明等级(含以“优秀”“良好”等划分等级)的,须由颁奖机构书面说明奖项级别。
3.论文、论著材料
按照学术成果条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学术专著、专业调查报告原件1份,并用标签标明发表论文的位置,规定数量之外的一律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刊登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及完整正文),合订成一本。
4.学术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附件四)(选填):使用学术代表作代替1篇公开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填写。25份,A4纸单面打印。每份鉴定意见表后面附上学术代表作完整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逐份装订成册。
5.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由所在单位书面说明业绩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单位对业绩的评价。
(三)面试答辩材料(参加答辩者填写)
《职称答辩评阅表》(表格附件二),原件及复印件共10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者须勾选2篇指定答辩的论文或1部论著。并在每份《答辩评阅表》后附上指定答辩的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原件,逐份装订成册。
六、填表说明
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人社部门应按照表格要求在相应位置加具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现职称取得时间:以职称证书上的评审通过时间为准,属于转系列评审晋升或具有两个系列职称的,应同时填写两个职称名称及评审通过时间。
(二)主要工作简历(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申报日期为止,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重要兼职亦应填写。
(三)获现职称以来的业绩(论文)计算时效:
1.无职称者:从专职从事文物博物工作开始计算。
2.仅具有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者: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的,从取得职称年度的9月1日开始计算;2021年度及以后取得的,从取得职称年度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转系列评审为文物博物专业同层级职称者(例:副教授转为文博副研究馆员):从转换到现工作岗位开始计算。
4.转系列评审后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者(例:讲师转为文博馆员,现申报文博副研究馆员):从取得原层级职称(即讲师)开始计算,但所填报业绩应与现工作相关。
所有业绩、论文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获奖情况:按奖项级别、取得时间,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首先填国家级,其次填省级,最后填地市级,各级别奖项又分别按取得的时间顺序依次填报。“获奖项目名称”按照举办的赛事、奖项名称填写,“本人排名”按照奖项注明的实际排名填写。
(五)论文、著作及学术代表作:
只填写符合学术成果条件要求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考古发掘简报和专业调查报告。其中,论文、著作均应填写刊号,“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
以学术代表作作为有效学术论文提交评审的,统一将学术代表作填写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第10页“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含未发表但提交评审用)”及《()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提交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栏目中,并括号备注学术代表作。
提交的论文、考古发掘简报和专业调查报告必须在本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图书、报纸)上发表;申报副高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在期刊的同一期内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只算其中一篇;提交的学术专著必须是书号为ISBN的专著,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编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六)评前公示要求: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
(七)委托评审:各地市申报中级职称的,广州市、深圳市申报高级职称的属于委托评审,须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委托评审审核”一栏中逐级填写相应内容并加盖公章。
七、评审流程
(一)2024年1月—2月 接收申报材料
(二)2024年3月—4月 反馈修改意见,整理上会材料
(三)2024年5月—6月 组织开展面试答辩及评审会议
(四)2024年7月及以后 公示评审结果,报送省人社厅确认发证
附件:
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表格模板(文物博物专业).zip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