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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时间 : 2017-09-15 16:42 来源 : 厅公共文化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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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4.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5.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网络游戏服务;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7.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8.指导、管理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9.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10.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资金概况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广东省文化厅决定于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和面向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图书馆、文化馆器材采购的工作。

专项资金对我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的恩平、开平和台山市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文体广场设施设备完善提升予以补助。拟按照每馆20万元的标准对全省欠发达地区还未接受此项资金扶持的65个县(市、区)图书馆、66个县(市、区)文化馆予以补助。拟扶持全省欠发达地区建设156个文体广场示范点,名额按照因素(市辖乡镇、街道数)分配法分配,补助标准为每个15万元。

(三)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2016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专项资金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下达各地,在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地方,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地方,经费拨付方式从其规定。2016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专项资金已按时下达,见《关于安排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维修保护方向)的通知》(粤财教〔2016〕117号),拨付率100%。

截止2017年3月31日各县(市、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专项资金实际到位金额4,81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3,864.48万元,结余金额945.52万元。 

(四)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2016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专款专用、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的原则,资金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和文化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挪用和挤占。结合2016年10月、12月、2017年2月的全省乡镇文化站抽查工作及2016年7月、12月、2017年3月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督导验收工作,对接受资金扶助的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文体广场开展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工作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五)自评结论

通过严格落实省财政对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设施建设扶持政策和措施,有力支持和推动了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设施建设根据目前我省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9分。

二、绩效表现

(一)资金绩效目标与完成情况

2016年共计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图书馆、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体广场4960万元,其中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器材完善2620万元;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文体广场建设2340万元。截止至2017年6月底,共计153个示范点完成建设,云浮市、韶关市的3个示范点仍在建设中。

1.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器材完善资金:下发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文件上的《器材采购指导目录》,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采购工作,强化资源的统筹整合。各地能迅速配置安装相关设备和器材,并及时开放给群众使用。通过改造提升,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完善了内部器材配备、扩增了服务项目、优化了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能力,较好地发挥了文化窗口的阵地引领作用。

2.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文体广场建设资金:制定下发乡镇(街道)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方案》,各地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总体建设工作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文体广场提交书面申请和建设方案,由当地政府进行审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申请点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经公示后确定入选示范点。其中,潮州市编制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文件及规范汇编》分发给各街道、镇,让各单位对文体广场示范点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都有一个完整的认知。茂名市市、县两级文广新局都成立了乡镇(街道)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使示范点建设工作做到“三有”:有专门机构负责落实,有专人负责跟进,有专项经费保证建设。各地每月将示范点建设项目向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度,并分阶段督查。如,惠州市将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纳入了县(区)党政正职考核指标,在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倒逼具体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阳江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和乡镇(街道)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紧张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多次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协助示范点建设单位深入研究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并积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寻找对应的对策、办法和措施。

各地打造的文体广场示范点能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吸引群众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涌现出一批地方特色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如,惠州市结合文体广场健身强体的功能特性,开展了心理咨询及辅导、义诊体检等惠民活动。河源市和潮州市结合当地民风民俗开展了富有特色的民歌民乐类活动。清远市利用文体广场举办“村歌嘹亮”歌唱大赛。梅州市组织基层业务骨干在文体广场开展群文培训活动,用文体广场的阵地为群众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方面的各类信息。茂名市利用文体广场举办日常文体活动、组织粤剧粤曲、歌咏舞蹈等乡镇联谊交流活动等。

(二)存在问题

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普遍基础较差,财政薄弱,多数地市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主要靠省的扶持资金投入,渠道单一。

三、改进意见及建议

(一)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行动,继续巡回指导各地开展图书馆、文化馆、文体广场设备完善工作,并持续进行验收评估。

(二)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文体广场建设的龙头,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投入和志愿服务相结合方式,示范带动周边地区文体广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开展文化生活、适合使用需求的文化阵地。

(三)进一步引导各地广泛开展文体广场活动,注重结合民俗民风,丰富内容项目,强化品牌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群众在文化广场上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