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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时间 : 2017-09-15 16:40 来源 : 厅公共文化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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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4.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5.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网络游戏服务;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7.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8.指导、管理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9.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10.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资金概况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我厅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分批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

专项资金对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20个县(市、区)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共计予以2000万元补助,其中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总分馆试点建设1005万元;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880万元;工作经费115万元。

(三)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2016年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下达各地,在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地方,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地方,经费拨付方式从其规定。2016年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已按时下达,见《关于安排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维修保护方向)的通知》(粤财教〔2016〕117号),拨付率100%。

截止2017年3月31日各县(市、区)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实际支付金额1744.12万元,结余金额255.88万元。

(四)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2016年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专款专用、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的原则,资金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和文化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挪用和挤占。2016年4月和11月,我厅先后印发了试点建设方案和试点验收标准,2016年7月和12月委托省立中山图书馆和省文化馆组织专家分别对试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和抽点验收,2017年3-4月组织对第一批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通报考核情况。

(五)自评结论

通过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县级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我省县级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

二、绩效表现

(一)资金绩效目标与完成情况

2016年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下达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我省粤东西北地区欠发达县20个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总分馆试点建设工作。

经实地考核,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建设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馆站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广州市黄埔区以政府、社会、市场共建为创新点,建立了华新园、乐飞家园、联创空间等园区、企业分馆。佛山市禅城区总馆对分馆行使统一的人事、财务、资源及业务管理权,人员任命委派、运作经费等均由总馆负责统筹安排。开平市图书馆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图书馆支撑作用,与江门市五邑图书馆及各区(市)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资源共享;开平市文化馆各镇街分馆按照“一分馆一特色”的建设思路,建成15个主题镇街分馆。惠州市惠东县统筹各分馆、服务点的人、物、财,紧抓“十个统一”开展全面建设。茂名市电白区扎实推进,做到工作制度、人员管理、资金使用、资源调配、绩效考评等方面的高度统一,形成行之有效的总分馆工作架构。清远市佛冈县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服务目录,为建设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河源市连平县由县文广新局统筹总分馆人员的“上派下挂”、聘任和管理,用“人”盘活全县的文化服务。汕头市澄海区图书馆总分馆全面配备歌德电子图书借阅机以及“移动图书馆”,利用借阅机便于移动的特性,联动服务区域内其他相关活动以及会议,近5个月点击量达到126万次。

根据验收情况,含珠三角地区试点单位在内的13个图书馆总分馆试点地区通过验收,其中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禅城区、江门市开平市转为示范地区;含珠三角地区试点单位在内的10个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地区通过验收,其中河源市连平县、惠州市惠东县、茂名市电白区转为示范地区。

(二)存在问题

湛江市雷州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推进较为迟缓。部分试点单位在建立、管理档案上还有提高空间,比如目录可以更加细化、标识更加清晰、材料更加齐全等;个别试点应加快剩余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支出率。

三、改进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把控,做到省财政专项资金按类别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到位,使用效益有效提高。

(二)强化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督查指导。通过抽点检查、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地严格按照既定建设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规划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三)规范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使用。持续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地着力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