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四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803638
电子邮箱:wl_gdwltcwc@gd.gov.cn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