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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文物保护空间规划

时间 : 2024-09-29 14:4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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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将全省文物保护空间治理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一步强化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切实提高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规划》明确,力争至2035年,文物保护空间治理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各项机制成熟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区域协同效应取得显著成效,广东省文物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是衔接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安排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领域涉及空间利用的省级专项规划,立足省级监督管理职能,突出战略性、统筹性和传导性,通过系统制定涉及文物保护空间的管控、协调、利用等方面的规划措施,为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上位指导。《规划》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从区域协调、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自然与历史文化整体保护等角度,整体构建完善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体系,统筹文物保护与其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关系,对广东文物保护空间利用形成阶段性部署和长远谋划,从而系统性落实文物保护空间管控需求,加强全省域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的整体统筹。

《规划》基于文物保护空间的基本特征与管理规律,总体提出“文物核心保护空间—文物建设控制空间—历史文化传承空间”的空间布局体系。在全面梳理广东省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空间现状治理问题与相关需求的基础上,一方面围绕文物空间管控、用地配置、空间协调等重点方向,系统性制定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加大省级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为各地市县落实文物保护空间管控要求、改善文物保护空间状况提供上位依据;另一方面基于广东文物资源禀赋特点、历史文化价值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四廊三带、十片多点”的传承利用格局,落实国家重大文化战略及重要项目,强化主题性活化利用与区域整合,提出相关资源配置要求,全面展现广东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重要地位和文化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