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完善全省旅游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我省制定了新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并于今年7月27日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重要举措,是旅游业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做好《广东省旅游条例》的宣贯工作,按照《广东省旅游系统人才及局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安排, 9月4日下午,广东省旅游局在局九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省旅游系统依法行政专题视频培训,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专题解读《广东省旅游条例》。
王波主任对《广东省旅游条例》进行全面细致的介绍,详细阐释了新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并从权利、规范、发展、建设、监管等五个维度对新条例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对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宣传普及,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综合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省旅游局局长曾颖如对本次视频培训进行了点评,强调省旅游局要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广东省旅游条例》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要抓紧研究启动编制民宿管理规定,大力完善旅游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启动并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
参加视频培训的有省旅游局领导,各市旅游局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省旅游局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东省旅游协会及重点旅游企业相关负责人共约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