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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颁布实施《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时间 : 2024-01-15 17:3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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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二部、全省首部聚焦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着重突出了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立法重点,解决汕尾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与部门职责、宣传推广、社会参与、规划建设、开发培育、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将有效提高汕尾文化旅游发展的推动力度和水平。 

一、聚焦产业战略定位,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明确文化旅游产业战略定位,将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全域旅游规划建设、智慧文化发展等,与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承载力、拓展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效应和文化内涵等,进行统筹规划、一体推动建设。

二、聚焦体制机制保障,破解发展障碍。着眼全域文化旅游发展,推进跨区域文化旅游合作和资源整合;围绕加强旅游发展统筹、人才引进培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等,构建系统性、持续性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设施服务供给,丰富旅游交通网络和方式,打造综合性旅游智慧平台,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汕尾形象。针对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预测监管、旅游活动开展、交通运力供给、交通秩序管理、门票管理、住宿及停车服务管理等,明确评价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以及部门职责、经营者责任、接诉处置机制和相关措施办法;围绕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联合执法机制等作出规定,为提升汕尾营商环境、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供工作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