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2022年全市革命文物和文物保护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省、市相关会议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对照查摆东莞市革命文物和文物保护利用领域存在问题,对全市文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
会议分析了当前东莞市革命文物工作及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文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重点做好三个方面:
一是有针对性地落实保护要求,分别明确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具体要求,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法律规定。
二是全面夯实文物保护基础,要着力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安全,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环境风貌管控,建立常态化的文物巡查检查和安全检测机制,深入推进文物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周边环境风貌完好。
三是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严格执行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完善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各镇街、园区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政上依法依规、在行动上抓好落实,切实做好革命文物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认清形势,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牢记于心、付诸于行,树立并践行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夯实文物工作基础。
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务必在文物领域力戒之。要坚持依法行政,严谨科学决策,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在文物领域发生,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农村农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保护合力,推动文物工作融入和配合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
三是守土尽责,脚踏实地,切实加强保护利用传承。
会议指出,各镇街(园区)对文物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市镇文物管理部门负责文物业务指导,严把文物工程质量;市镇执法部门落实文物的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各单位要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巡查和整改,把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扼杀在萌芽。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向村(社区)、向群众普法释法,指导文物相关利益人依法依规报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让文物更好地融入生活、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