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目前我省尚未明确在机关周围设立娱乐场所具体间隔距离,在机关周围设立的娱乐场所,应通过组织听证程序予以解决执行。有关娱乐场所设立的距离问题可具体查阅《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建议在申请设立娱乐场所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