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对关于<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关条文的法律咨询函的答复》(粤常法函〔2008〕90号),“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是指中小学、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延伸200米的区域,即“直线距离”标准。也就是说,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最短距离不得低于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