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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民宿有什么要求?

时间 : 2019-08-12 10:12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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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民宿客房规模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执行,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对利用围龙屋、四角楼等特色建筑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在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民宿规模要求。

  民宿经营应当符合以下治安管理基本要求:(一)安装治安主管部门认可的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规定进行住客实名登记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并按照要求上报治安主管部门;(二)配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民宿应当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卫生管理,公共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换。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