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卢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2-10
主题:
关于外国投资者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内容:
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是否可以投资(设立)面向高中生书法舞蹈等艺术类培训机构? 是否会因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而需要中外合作办学? 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会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面向高中生的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并办理办学许可证?如果可以的话有什么资质要求?是否有相关实施细则或指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13
答复时间:
2023-02-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答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根据《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四条: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请您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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