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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79/2024-00553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3-05
名称: 广东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潘美辰 2024〈回家〉巡回演唱会--江门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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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潘美辰 2024〈回家〉巡回演唱会--江门站)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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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备案事项

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演出名称

潘美辰 2024〈回家〉巡回演唱会--江门站

举办单位

广东博艺广告有限公司

证号

440703120012

演员人数

27(人)

入境停留日期

2024-04-15至2024-04-25共11天

是否属于或含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本地演出日期

2024-04-20至2024-04-20

演出场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天沙河大道68号江门滨江体育中心体育馆

演出场次

1(场)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02-29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应及时到外事部门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5.请你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指引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随时动态调整演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