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演审〔2020〕34号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15日
| 索引号: | 006940079/2020-00172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0-01-15 |
| 名称: | 广东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奔放的旋律电影音乐会》) | ||
| 文号: | 粤演审〔2020〕34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
| 主题词: | |||

粤演审〔2020〕34号
许可事项 | 涉外营业性演出 | 事项类型 | 举办 | ||
申请单位 | 佛山市金马剧院有限公司 | ||||
演出名称 | 《奔放的旋律电影音乐会》 | 演出类型 | 音乐会 | ||
主要演员(团体) | GINTAUTE GATAVECKAITE等 (全体演员名单附后) | 演员人数 | 2人 | ||
是否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 是 | 外国人数 | 2人 | ||
出入境日期 | 2020-06-09至2020-06-14 | 停留时间 | 6天 | ||
演出日期 | 2020-06-12 | 演出场次 | 1场 | ||
演出场所名称 | 佛山市金马剧院有限公司 | ||||
演出场所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路57号金马剧院 | ||||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请即时至外事部门办理邀请确认函,以免影响签证办理。 |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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