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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006940079/2012-00167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告
发布机构: 广东省文化厅 成文日期: 2012-03-19
名称: 广东省文化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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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4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文化厅(以下简称省文化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文化厅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站(www.gdwht.gov.cn)上查阅。

2011年,省文化厅借助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平台,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厅公众服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对公众服务网站的相关模块、功能进行了优化改进,使得内容更丰富,操作更简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厅公众服务网共公开政府信息1170条,其中机构职能栏目共公开信息10条;规范性文件栏目共公开信息296条;规划计划栏目共公开信息6条;业务工作栏目共公开信息685条;统计数据栏目共公开信息4条;其他栏目共公开信息169条。

另外,省文化厅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文化系统的重要政务性会议,均邀请省内主要报刊、广播、电视台到会采访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省文化厅收到2宗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将处理意见回复了申请人。

在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便民咨询”栏目全年共收到并回复560条信息,比上年度增加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条例》虽规定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省文化厅已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省文化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省文化厅在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相关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需要,改进厅公众服务网的内容设置。

2、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