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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演审〔2023〕411号
许可事项
涉台营业性演出
事项类型
举办
申请单位
广州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440106120021
演出名称
“完全勃拉姆斯”—曾宇谦
小提琴独奏会
演出类型
音乐会
演出场所名称
广州大剧院实验剧场
演员人数
2人
是否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否
外国人数
0人
出入境日期
2023-07-26至2023-08-08
停留时间
14天
演出日期
2023-08-05
演出场次
1场
演出场所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一号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应及时到外事部门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5.请你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指引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随时动态调整演出计划。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