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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佛山祖庙之灵应牌坊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22-10-18 17:21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文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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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物广电旅游体育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审核国保单位佛山祖庙之灵应牌坊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21〕1062号)要求及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从业范围含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