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0〕18号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批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化州孔庙后背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茂文广旅体请〔2020〕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方案,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专家意见及工程相关要求深化工程技术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由你局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