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审批结果公告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干线与西二线干线韶关联通工程用地范围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通知

时间 : 2020-02-11 11:45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粤文物审〔2020〕12号


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部韶关分部: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干线与西二线干线韶关联通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调查勘探,用地范围内瑶前遗址(汉-唐)价值较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遗址所涉及线路须进行改线避让;若无法改线,必须进行局部考古发掘。如考古发掘,请按法律规定联系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办理相关手续。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二、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的韶关末站遗址(汉代)、月岭一号遗址(汉-唐宋),袁屋遗物点等 11 处遗物点已经完成资料采集、记录等田野考古工作,建设单位可以进场施工。

三、湖芳遗址、大庙岭遗址、清凉山寺塔、“发祥流庆”围楼、“苞桑永固”围楼等 5 处不可移动文物距离工程线路用地范围较近,工程部门在现场施工时,应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在附近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护坡等设施的修筑尽量远离,加强监督管理,施工时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除瑶前遗址(汉-唐)外,该工程项目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其他建设用地范围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