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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增的5A级景区拟获百万元资金扶持

时间 : 2021-01-08 10:2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辑 :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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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为推动佛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该局修订后的《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于日前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旅游企业做强做大,新增的5A级景区给予100万元扶持。同时,鼓励发展工业游、乡村游、研学游等,并给予相应的扶持。

新增5A级景区拟获一次性资金扶持

发展全域旅游,旅游景区是至关重要的载体。《征求意见稿》显示,对新增5A、4A、3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给予一次性扶持,其中:5A级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1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50万元,3A级旅游景区20万元。同样,对新增的三星级以上饭店给予一次性扶持,其中:五星级饭店100万元,四星级饭店50万元,三星级饭店20万元。

不仅新增的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能获得奖励,原有的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通过当年评定也能获得扶持。据悉,对已取得3A级以上旅游景区资格并顺利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其中:5A级景区30万元,4A级景区20万元,3A级旅游景区10万元。对已取得三星级以上饭店资格并顺利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其中:五星级饭店30万元,四星级饭店20万元,三星级饭店10万元。

对获得全国“百强旅行社”、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同时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称号的旅行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扶持。同时,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对建成营运并达到国家《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1381-2015)》一级、二级、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准的,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本条扶持政策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鼓励开发特色项目丰富全域旅游内涵

发展全域旅游,必然要结合当地特色才能长久。佛山既是制造业大市,也是岭南文化十足的水乡,在全域旅游的发展上,制造业和岭南水乡是不可或缺的元素。因而《征求意见稿》提出,要鼓励发展工业游对新增的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同时,也要发展乡村游,对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为主题称号的行政村(社区)或自然村,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积极推动产业园区导入旅游体验休闲功能,鼓励佛山特色优势制造企业开发工业观光游、工厂购物游、商务考察游、科技体验游等工业旅游。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单位,每个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并且,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各地依托特色农产品、田园风光、乡村景观等,打造旅游特色村,并推动特色村落景区化发展。对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为主题称号的行政村(社区)或自然村,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鼓励发展研学旅游。推动各A级景区整合资源,着力开发研学产品体系,突出“旅游+教育”推动研学产业融合发展。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单位,每个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此外,还鼓励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获得国家级、省级红色经典景区或红色旅游示范单位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企业打广告一年最高可获10万元扶持

为了鼓励文旅体企业加大对佛山旅游品牌的推广营销力度,《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给予相应的费用支持。《征求意见稿》显示,佛山旅游景区、旅行社在佛山旅游大品牌下利用广播电视(省级以上平台)、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推介佛山旅游产品、线路,且提前在佛山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旅游企业广告费支出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旅游企业全年扶持总额不超10万元,此分项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50万元。

同时,还鼓励文旅体企业融合发展,加大品牌推广营销力度,5家以上(含5家)企业联合推出佛山优惠旅游卡、年票、联票、套票等服务,带动佛山旅游消费的,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根据带动效应,每年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此分项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此外,鼓励数字智能化技术在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体验、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企业管理等方面应用的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每个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本条扶持政策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鼓励发展夜游经济。鼓励景区夜间对外开放,对收费景区开放时间延长至晚间9时以后,且夜间开放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每个景区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本条扶持政策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