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皮皮
留言日期:
2020-12-14
主题:
关于演艺人员为商家举办的商业活动进行站台是否需要获得演出批文的问题
内容: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规定,营业性演出需要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现在有些商家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在举办商业活动时邀请一些演艺知名人士为活动做推广促销,该行为是否属于营业性演出,是否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16
答复时间:
2020-12-16
答复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答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条,若演员无现场文艺表演,则无需办理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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