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欧阳
留言日期:
2021-08-18
主题:
古祠堂修缮咨询
内容:
我们村的祠堂建于1795年,有200多年的历史,因年久失修,属于危房,现村里干部想带领我们全村一起修缮,但在资金上还是有很大出入,所以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可以帮扶一下,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8-19
答复时间:
2021-08-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答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建议可先向县(区)文化文物部门咨询该祠堂是否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并了解有关修缮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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