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女士
留言日期:
2021-08-02
主题:
受疫情影响想取消旅游,但旅行社不给免费退费
内容:
我司与某旅行社签订了2021.8.12至8.16从深圳去重庆和成都的旅游合同,因目前成都有中风险地区,同时鉴于目前疫情的复杂性,为安全着想,也为了维护政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绩,我司想取消本次旅洲计划,但旅行社那边通知,如果取消,需要承担部分,我方认为这个费用不合理,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8-04
答复时间:
2021-08-04
答复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答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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