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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79/2014-00131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告
发布机构: 广东省文化厅 成文日期: 2014-03-03
名称: 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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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一、2014年广东省文化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㈠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90号)和省编办《印发广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04号),省文化厅为我省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艺术处(教育科技处)、文化市场与产业处、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交流合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等8个职能处(室)及1个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文物局)。另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厅系统现有预算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公益三类事业单位1个(原财政核补单位,改革后离退休经费仍由省级财政安排),暂不分类事业单位3个(2个原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原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另有非独立法人预算单位1个。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厅系统预算单位编制共1,692名,其中行政编制103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718名,公益二类事业编制560名,暂不分类事业编制311名(其中原财政核拨事业编制301名,原财政核补事业编制10名)。
  2、2014年工作计划
   (1)加大文化惠民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扎实办好文化民生实事,继续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出台措施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文化振兴发展,包括支持场馆建设、文化惠民、队伍建设等。大力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重点加快公共电子阅览室省级平台二期建设。推进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继续举办“开心广场?百姓舞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粤读越精彩”系列全民阅读活动,举办全省第七届音乐舞蹈花会。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传统文化资源和优势文化项目,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文化“三下乡”等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依托“广东文化网”建立网上博物馆、网上美术馆、网上大舞台、网上大课堂等。
   (2)提升艺术创演水平,推出更多精品佳作
着力抓好广东特色题材的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形成一套适合我省舞台艺术创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性策划立项机制。加强对各地重点剧目的跟踪、指导和帮扶,把好题材关,提高艺术作品质量。组织优秀作品和人才参加全国重要专业比赛或活动,打磨作品,锻炼队伍。办好第12届省艺术节,进一步创新办节模式,增加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范围,推出更多更好的精品,使艺术节真正成为“人民的节日”。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推广重点打磨具有潜力的优秀作品,调动群文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3)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弘扬岭南优秀文化传统
   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积极推进南越国遗迹和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推进笔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和银岗古窑场遗址公园的建设,启动新的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做好“南海I号”和“南澳I号”的后续发掘保护。实施博物馆达标工程,鼓励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施我省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推进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建设。开展珍稀濒危项目抢救性保护,研究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保护措施。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手工技艺大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大赛、传统音乐大汇演、青少年优秀粤剧粤曲粤、港、澳三地巡演活动。
   (4)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全省文化创意会展业发展,重点推进和支持中国(深圳)文博会、中国(中山)游博会等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展会,扶持和指导全省各地市办好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创意展会。着力做好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建设的管理督导,进一步规范全省现有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的建设发展。整合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扶持和指导粤东西北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与外经贸、旅游、科技、金融、人力资源等省直部门的密切协作和联系,研究创新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服务贸易、教育培训等业态融合发展模式,在文化创意旅游小镇、文化创意产品及设备出口、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科技服务平台、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及引进平台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创新思路和协作力度。
(5)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以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为中心,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重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以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网络游戏、非法网络报刊、网络侵权盗版等为重点,开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行为,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巡查,强化对农村庙会、集市和节庆活动期间演出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积极应对我省商事登记改革和取消网吧总量、布局和经营方式限制后网吧的后续监管问题,创新网吧管理新途径。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环保工程”,加强校园特别是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推进文化市场“安全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室及文艺演出现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
   (6)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打造文化交流品牌
加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动的建设力度,对2014年连州国际摄影年展、广东现代舞周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指导。办好第六届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等,推进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工作,实施重点文化交流项目。加强对台文化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入岛。继续推进部省合作项目,向文化部争取与悉尼文化中心开展共建,推进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共建后续工作。继续参与文化部的“海外欢乐春节”品牌活动,积极推动文化贸易。开展与欧美、东盟等国的文化交流活动,跟进省主要领导出访后续工作做好对外文化交流。
 (7)促进文化改革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与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为转制院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实行政府采购、提供文化活动平台、公共文化流动服务、“送戏下乡”、“优秀文艺作品巡演”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改制院团公司创作排演的重点剧目和产业项目进行扶持,加大对改制院团的宣传推介力度,帮助改制院团尽快适应市场、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进一步整合优势文艺资源,做大做强星海演艺集团,加强星海演出院线建设。
   (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化队伍素质水平
认真总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全省文化系统队伍建设,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高地,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业务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敢担当、有作为的文化队伍,努力开创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
㈡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47,637.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5,253.26万元(含非税拨款安排的广东省文物鉴定站业务鉴定费13.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教育收费及厅本部职改评审费返还)1,438.90万元,事业收入7,382.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64.35万元,其他收入2,698.50万元。
㈢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47,637.1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35,253.26万元。2014年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4,743.96万元,占70.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6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74.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6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509.3万元,占29.81%,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市场监管、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美术作品征集、“三馆”免费开放补助、图书馆购书、文物维护征集、校园修缮改造、艺术院团艺术生产、设备购置等。
 

二、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预算
项目
2014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35,253.26
一、教育
5,360.2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5,253.26
   职业教育
5,360.25 
   基金预算拨款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34,858.38
二、财政专户拨款
1,438.90
   文化
26,944.18
   教育收费
1,418.90 
   文物
7,914.20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2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7,418.56
三、其他资金
10,945.0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418.56 
   事业收入
7,382.18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864.35
 
 
   其他收入
2,698.50
 
 
本年收入合计
47,637.19
支出总计
47,637.19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收入总计
47,637.19 
 
 

 

三、2014年部门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备注
 
  
24,743.96
24,743.96
0.00
 
205
一、教育
2,771.49
2,771.49
 
 
20503
   职业教育
2,771.49
2,771.49 
 
 
207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14,553.91
14,553.91
 
 
20701
   文化
11,819.69
11,819.69
 
 
20702
   文物
2,734.22
2,734.22
 
 
208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7,418.56
7,418.5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418.56
7,418.56
 
 

 

四、2014年部门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备注
 
  
10,509.30
10,509.30
0.00
 
205
一、教育
817.51
817.51
 
 
20503
   职业教育
817.51
817.51
 
 
207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9,691.79
9,691.79 
 
 
20701
   文化
8,002.51
8,002.51
 
 
20702
   文物
1,689.28
1,689.28
 
 

 

五、2014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0,509.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预算支出817.51万元,比2013年增加55.11万元,主要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变动,对会计功能科目相应进行了适当调整。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预算支出8,002.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75.79万元。增减原因如下:一是广州交响乐团、广东岭南风采艺术团等专项资金已到期,由省财政收回;二是为保障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原来年中追加的文化惠民活动、艺术院团演出补助等经费提前纳入到年初预算安排;上述两项增减相抵后比2013年预算略为减少。文物(款)预算支出1,689.28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六、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含全厅系统19户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543.03
66.90
388.25
87.88

 

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全厅系统(含纳入部门预算的19户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543.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66.9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⑴为配合国家外交,组建广东艺术团赴国(境)外进行对外交流演出,主要用于演职人员往返机票、道具运输、公杂零用等。
⑵派出工作人员出国(境)工作磋商、考察、论坛研讨等,用于工作人员旅费、食宿费、交通、公杂零用等。
2、全厅系统公务车保有量9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388.25万元,平均每辆4.2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7.88万元,主要是按规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大型活动及外省市学习交流接待,上级和基层汇报洽谈工作接待、国(境)外代表团来粤文化交流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