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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2020年秋季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

时间 : 2021-01-04 18:0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文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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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审〔2020〕224号


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于2021年1月6日在广州东方宾馆八楼南国厅、2021年1月7日在广州东方宾馆会展中心一楼举办“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2020年秋季拍卖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场拍卖会共有1932件/套拍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审核意见,现对该场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的1232、1281、1307、1308、1323、1536、1553、1557、1559、1562号等10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

二、拍品清单中的其他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均可上拍。

三、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四、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不作为对上述标的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六、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请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2月22日